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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冶金规划院入选第二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

  2017年12月28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第二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名单,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的冶金标准化咨询服务事务所培育试点成功入选。

  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由国家标准委组织征集,旨在进一步推进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建设,促进标准化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标准化服务需求。

  冶金规划院近年来承担了6个标准化工作组,致力于冶金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钢铁物流领域标准化工作,力求促进冶金行业绿色、循环、低碳转型,促进钢铁物流高效、安全、顺畅运转;并承担了7个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致力于形成一系列适应市场需求、体现我国特钢行业发展水平的标准;通过团体标准促进钢铁企业践行供给侧改革,满足钢结构领域对钢材产品的定制化需求等。

  冶金规划院致力于为冶金行业和企业提供全方位、成体系的标准化咨询服务,包括国家、行业、团体、企业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战略规划、企业标准化知识培训,企业标准公开声明、评价和改进,国内外标准分析研究与宣贯等。未来,冶金规划院将通过冶金标准化咨询服务事务所,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在现有业务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标准化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丰富标准化服务的内涵,夯实冶金行业标准化服务,实现标准化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的融合,有针对性地为面向钢铁生产全产业链的各类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推钢铁行业和企业转型升级。

  

国家标准委公布的第二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共包括56项,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第二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

  国标委服务〔2017〕140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5]89号),加快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经审查确定了第二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56项(见附件)。现下达试点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建设期2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各试点单位应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自优势,突出标准化服务地方、行业发展的特色,统筹项目建设与评估,推动试点建设取得成效。

  三、各试点单位应每半年上报试点进展情况,包括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形成的商业模式、发展路径等、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总结上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整体进展状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标准委。

  对试点项目实施中出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委反馈。

  电话:010-82261655、010-82262636

  传真:010-82260922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国家标准委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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