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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标50问】问题12: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有哪些政策依据?

问题12: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有哪些政策依据?

回答:

一、2016年8月1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明确提出“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


二、2016年8月2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建立企标领跑者制度,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发展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三、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要求“建立企标领跑者制度,引导消费者更多选择标准领跑者产品”;


四、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明确提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五、201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明确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六、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8〕40号)中提出“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七、2019年2月2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在工作要点第二十一条中提出要“推出2019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


八、2019年4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9-2020年)》中指出,“加快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强化标准引领,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氛围”。


九、2020年1月,《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开展2020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除消费品、装备制造业等工业领域外,服务业、农业等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也行动起来,支持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如2019年6月,在2019年度金融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启动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在金融领域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有助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20年2月,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提出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老薛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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