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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标50问】问题09: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否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或加重企业负担?

问题09: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是否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或加重企业负担?

回答: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不会影响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或加重企业负担。

 

第一,企业产品标准公开内容属于企业对产品的最终性状描述,一般包括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描述,以及与技术指标相对应的检验方法,这些内容是企业对其产品消费者的质量承诺,不包括产品的生产工艺、配方以及工艺流程等可能含有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企业标准一般包括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不是所有的企业标准都应当声明公开。企业应当声明公开的是企业标准中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可以不公开生产工艺、配方、流程等可能含有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二,企业对于产品标准公开内容有自主权,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所处地区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态势、企业自身市场策略来自主确定公开哪些具体内容,完全可以避免因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可能造成企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第三,国外普遍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如美国实施的“供方符合性声明”、欧盟实施的“符合性声明”、日本实施的“自我宣言”等。

 

第四,企业在平台上公开标准信息,不会增加企业负担。一是相比原来的备案制度节省大量时间。原来企业一般需要2周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备案,现在在平台上公开一个标准信息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二是企业不需要承担费用。三是企业可以随时随地公开标准信息,不必到有关部门办理。四是对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仅要求公开执行标准的名称和编号。目前,从已经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反映来看,公开的做法相较以前的备案,较大程度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受到企业欢迎。

 

实际操作中,随着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签署,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已经设置了专门条款。如果国内相应的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有调整,值得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涉企工作时给予跟踪和关注。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老薛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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