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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系列解读之八│构建碳市场完整产业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钢铁工业

低碳发展

2021年10月2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该文件是我国低碳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顶层设计,将全面统领和指导我国碳减排工作。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作为钢铁行业最早、最权威从事低碳发展研究的机构,特组织对《意见》进行系列解读,更好的促进钢铁行业低碳高质量发展。

 

构建碳市场完整产业链

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系列解读之八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是“1+N”中的“1”,《意见》是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的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覆盖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是管总管长远的顶层设计。

《意见》明确强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化的手段、以最低的全社会成本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有效方式,通过开展碳交易不断积累碳资产,提升碳资产管理水平,活跃碳金融相关体系和政策支持,为下游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绿色金融支持,全方位促进企业实现碳减排。

结合文件的发布,本文围绕碳市场机制建设对碳达峰、碳中和的促进作用,梳理各项工作开展的逻辑思路,从完善计量体系及统计监测能力、推进碳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4个方面进行分析。

碳市场机制将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中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需要付出艰苦努力,难度大,任务重。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既要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及监督考核,同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本次发布的《意见》中也明确将“双轮驱动”做为总体工作原则,强调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并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国际国内经验表明,碳市场机制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是利用市场机制推动碳减排的重要工具,将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中发挥重要作用,碳市场将成为落实碳达峰的重要助力,推动实现碳中和的关键抓手。

应加快构建碳市场完整产业链

《意见》从完善计量体系及统计监测能力、推进碳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等方面,解答了碳市场建设的前提和条件、怎样建设好、建好后能干什么等关键问题,系统指导构建完整的碳市场产业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一)完善计量体系及统计监测能力

提升碳排放信息化统计、监测、管控能力,建立健全能耗、碳排放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是建设好碳市场的前提和条件,是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基本能力建设。《意见》明确提出“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包括:健全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同时,近期出台的《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也进一步细化明确提出要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

总体来看,钢铁行业能耗、碳排放信息化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仍有待健全,可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提升能源计量能力,二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特别是大幅提升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二是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包括煤、焦炭等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含碳量、氧化率等实测能力;三是提升能源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现各工序能源数据的全面采集,实现能耗在线监测;四是推动构建钢铁碳排放全过程管控与评估平台,分析预测能源利用效率、碳排放趋势及减排潜力,在行业全面推行能效、低碳对标,不断提升钢铁行业节能低碳水平。

(二)推进碳市场化机制建设

碳市场化机制建设是构建完整碳市场产业链的关键和核心。《意见》明确要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同时强调要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并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结合碳达峰、碳中和总体部署要求,下一步在碳市场机制建设方面应重点开展几方面工作:一是结合1+N政策体系要求,加强对双碳目标背景下碳配额分配方案和管理的创新;二是作为促进低碳转型的多种市场化手段,如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应加强统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三是在发电行业碳市场逐步完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碳市场覆盖范围,包括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碳排放行业;四是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健全,要强化统筹地方碳市场向全国统一碳市场的过渡;五是扩大碳市场交易品种和范围,如增加期货等交易品种,逐步纳入投资机构等参与单位等;六是制度创新,推进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七是统筹国际国内,在《巴黎协定》总体框架下,传递市场机制,推进中国碳价制度和碳市场的国际合作。

(三)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金融支持是重要一环,而碳市场的建立将助力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碳金融服务空间将逐步打开。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支持。2016年,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2021年人民银行提出构建包括绿色金融标准、环境信息披露、政策激励机制、产品创新体系、国际合作在内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均要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并鼓励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等。

为了更好服务于钢铁行业绿色金融发展,应重点从以下三点同时发力。一是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须持续做好与重点绿色建设项目的对接服务,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经营单位优先支持绿色钢铁企业和绿色项目。积极对接人民银行绿色专项支持工具,为符合条件的绿色钢铁项目提供更低成本资金支持。二是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创新。一方面,创新抵质押模式,依托钢铁企业碳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等碳资产,探索更加灵活的质押模式,推动创新产品落地。另一方面,持续构建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供应链、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服务体系。三是主动研究积极开发相关碳金融衍生品工具。主要包括碳期货、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融资、碳资产回购式融资、碳配额托管、绿色结构性存款等,全方位保障绿色金融产业可持续性的良性发展。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碳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碳排放权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可有效促进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在新发展阶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对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双碳目标下,钢铁行业低碳转型落实碳减排工作,将对上游大宗原燃料提出更高的低碳要求,促进钢铁行业发展高强高韧,耐蚀耐侯,轻量化等产品,并促进下游汽车、家电、建筑、能源等产业低碳化。同时,结合钢铁行业低碳发展路径,钢铁行业低碳转型落实碳减排工作:一是带动生产工艺流程低碳化,例如电炉短流程炼钢、氢冶金等;二是原燃料结构低碳化,例如大比例球团的使用、光伏、风电的替代;三是带动节能环保产业低碳化发展,更多低碳技术和设备将应运而生;四是清洁运输低碳化,随着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进程的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钢铁行业清洁运输低碳转型一方面将有更多路径,另一方面也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五是循环经济产业低碳化,钢铁行业落实双碳工作,将推动固废资源化利用、钢化联产等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双碳目标下钢铁行业参与碳市场的几点建议

总体来看,我国钢铁行业已经参与碳排放交易历程总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部分钢铁企业参与国际CDM项目;第二阶段,位于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地区钢铁企业参与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约1/7粗钢产量钢铁企业纳入;第三阶段,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部分钢铁企业的燃煤自备电厂率先纳入。多年的企业实践及技术储备,为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提供了多层次参照和丰富经验。结合双碳目标及1+N政策体系,钢铁行业参与全国统一碳市场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碳市场作用要明确新的定位。在《巴黎协定》引领的全新全球气候治理格局下,碳市场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兑现国家自主贡献中占据重要地位。钢铁行业作为重点碳排放行业,在双碳目标下碳市场机制的顶层设计要坚持问题导向,与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及具体目标相统筹,与钢铁产业政策、能源转型政策等相关政策体系相结合。

二是监督考核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是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钢铁行业面临从碳排放强度的“相对约束”到碳排放总量的“绝对约束”,应统筹新的发展要求,结合能耗双控、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相关要求创新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双向激励”作用。

三是科技支撑要提供更大支撑。双碳目标下碳市场的建设需要制度创新,离不开科技支撑能力的提升,特别是钢铁行业具有企业数量多,结构、水平差异大等特点,并涉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电力和热力消耗所对应的间接排放多种碳排放机理,更需要坚持绿色、低碳、智慧并举,用科技手段创造新业态、新模式,在确保数据质量、支撑降碳措施、运用碳金融等多方面发挥作用。

四是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要更聚焦。多数研究认为,中国实现双碳目标所需投资规模在100万亿元以上。钢铁行业碳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15%左右,是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关键环节。初步估算,不同类型钢铁企业实现30%碳排放下降水平吨钢投入在500-1500元之间,行业总体资金投入需近1万亿元,资金投入巨大,绿色金融须发挥重要作用,且应结合钢铁实际降碳方向及需求更为聚焦。

五是绿色低碳产业要更务实。双碳目标下,应将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作为钢铁行业培育新经济、积聚新动能、发展新优势的重要内容。钢铁行业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应充分体现钢铁绿色低碳转型价值链构建,补短板,拓长板,重点发展低碳冶金、氢能、固废资源化利用、钢化联产、CCUS等可有效支撑钢铁低碳转型产业,同时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持续推动绿色低碳能源与钢铁生产深度融合。

 

相关链接

0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02《意见》系列解读之一│李新创:准确把握低碳发展理念 全面推进钢铁行业达峰中和

03《意见》系列解读之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幅提升钢铁行业能源利用效率

04《意见》系列解读之三│推动钢铁行业碳排放标准建设 支撑引领钢铁行业低碳发展

05《意见》系列解读之四│有序稳妥落实粗钢压减工作 助力钢铁产业结构现代化

06《意见》系列解读之五│加强生命周期评价,建立健全绿色低碳钢铁产品生产和评价体系

07《意见》系列解读之六│以数字驱动奏响主旋“绿” 彰显低碳时代钢铁担当

08《意见》系列解读之七│低碳背景下钢铁物流如何实现碳减排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是钢铁行业最早开展低碳研究工作的专业化机构,一直致力于推动钢铁行业低碳发展工作。从2005年起即率先开展针对全国200万吨以上钢铁企业的碳核算工作。多年来,持续针对行业低碳发展“热焦难”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参与了近年来钢铁行业的一系列重大低碳领域政策、标准制定及前沿技术跟踪工作,奠定了深厚的研究及工作基础。

在推动行业低碳发展方面:率先在钢铁行业碳核算方法学、碳配额分配技术方案、减排路线图、减排成本分析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研究体系,多项研究成果已上升为政策引导层面。开展了钢铁行业全国统一碳配额基准线制定、钢铁行业碳交易技术指南、碳交易测试运行方案等一系列专项研究工作,积极助推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统一碳市场。

在推动标准及规范体系建设方面:全面参与完成了现行钢铁及焦化生产企业碳核算方法学研究工作,是现已完成并发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GB/T 32151.5-2015)和《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RB/T 251-2018)两项标准的主要参与编制单位。同时率先在工业领域编写“钢铁企业碳平衡计算方法”、“钢铁企业碳减排成本计算方法”等方法学标准。

在夯实支撑体系建设方面:经过近十年的研究实践,构建了钢铁C+4E低碳发展评价体系,搭建了碳排放全过程管控与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帮助企业能够实现生产全过程碳排放的准确监测、评估差距与潜力。研究成果在多家企业获得实际应用,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标准及软件著作权,并荣获中国节能协会节能减排科技进步一等奖。

在推动低碳技术应用方面:开展了《中国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筛选》、《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技术需求评估项目》、《国际背景下我国钢铁行业减排核查关键技术研究示范》等一系列专项研究工作,梳理形成钢铁行业低碳技术清单,并全面开展了低碳技术减排成本的测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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